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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在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6-10-26 来源:  供稿: 摄影: 审核: 

同志们: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省教育厅决定召开这次会议,意义非同寻常,相信这次会议对我省构建和谐教育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安排部署“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刚才,司法厅王厅长给我们做了很好的报告,我们要认真领会学习。张健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洛阳市教育局、郑州轻工业学院代表受表彰单位介绍了经验,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在此,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五”普法是新世纪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工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狠抓普法,强化执法,综合治理,加强领导,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依法治教工作进程,为保障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教育普法广泛开展

“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全省的普法教育工作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

1、健全机构,制订规划,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扎实做好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建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地还及时制定了本系统、本单位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等,基本上做到了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保证了全省教育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

2、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省教育厅把每年的9月份定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郑州、开封、洛阳、南阳、商丘等地又增加4月份为法制宣传月,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每年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日,组织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鼓号队、街头广播站、宣传板面、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走上街头,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2002年,省教育厅配合省综治办、团省委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为了明天——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型展览活动,在全省各地巡回展出,历时二个多月,并免费向广大群众发放了一批法制宣传小册子。2004年,又与司法厅、团省委等单位开展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两万余篇。几年来,全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造了不少好的宣传形式。如: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学校、家长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传媒手段和板报、校报、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了社会对教育法律法规的了解,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几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始终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制定文件,全面部署。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机制和工作方法,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政策措施。二是培训骨干,广泛动员。省教育厅邀请教育部、省高法、省高检和高校著名的专家、教授,就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对1000多名中小学校长、普法骨干进行了培训。各地也都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漯河市几年来共举办10多期培训班,培训普法骨干近3500人次。开封市每年都在暑假期间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各地通过培训,提高了校长、普法骨干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提高了预防效果。三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校都较好地落实了计划、教材、教师和课时的“四落实”,同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许多学校开辟了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第二课堂,配合社会宣传活动,进行专题性法制教育。如,召开声势浩大的“告别三室一厅签名”大会,开通“校园之声”广播站,通过团队日、班会、课外活动举办法律知识比赛等。洛阳栾川县建立了一支普法讲师团队伍,聘请律师、法官为学生讲课300多次。商丘市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基地(豫东监狱)的作用,组织学生到监狱参观,请犯人到校现身说法,增强法制教育针对性。漯河、南阳等市教育局还与当地法院组织学生旁听公开审理教唆犯、举办法律夏令营活动及模拟法庭,在青少年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郑州中牟县聘请了438名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义务监督员,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教育。五是推行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各地中小学积极从公检法司等单位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强化学校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除定期给学生作法制讲座外,还负责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协调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与秩序。目前全省乡镇中心校以上的学校基本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多数高校和职业学校聘请了法律顾问。六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很多学校开办了家长学校,商丘、洛阳、新乡、焦作、济源等地还建立了学校、家长、社区联系卡制度,加大相互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七是关心学生,提供服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2005年初,省教育厅与省综治办、团省委、司法厅联合设立了“河南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开通维权热线,开展心理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郑州市设立了“中小学生维权中心”,南阳、开封、平顶山市设立了“青少年学生咨询服务中心”,聘请律师为广大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

(二)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几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坚持依法治理,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

1、加强执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近几年,省教育厅每年都举办培训班,对厅机关干部及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并对县(市、区)教育局局长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依法治教水平。各市、县(市、区)也非常重视对教育行政人员的培训工作,举办不同类型的执法培训班。焦作、许昌等地组织机关人员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进行轮训。洛阳、濮阳等地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将法律知识资格考试成绩与任职资格挂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教的观念和水平。

2、贯彻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正本清源,减政放权。为了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省教育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本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51项减少到14项,各市、县教育局也都减少了审批事项。同时积极推进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标准和行政过错追究办法。二是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教育厅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及时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通过培训、学习和实践,各级教育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挂钩的现代法制观念逐步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三是设立服务大厅,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及时设立了行政服务大厅,多数省辖市教育局也将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实行阳光操作,方便群众办事。

3、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全省深入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省教育厅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标准、实施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学校将依法治校工作列入教育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校务公开、民主决策、教师学生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和成绩,涌现出5个国家级、100个省级和一大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4、加大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几年来,全省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各种执法检查,加强对教育执法的监督。多次配合省人大对《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落实“三保”为重点,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县区及乡镇学校,督导《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贯彻执行,督导《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管理。2005年,又组织人员对全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和依法治教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市、县对教育法制建设比较重视,探索了不少好的做法。如:濮阳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济源市、南阳市层层签订依法治教目标责任书,对出现较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郑州市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设立“教育法律法规咨询日”、“教育法律法规咨询热线”;新乡市在对教师考核和职称评定时,把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和遵守等作为重要内容;洛阳市实行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等等。此外,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人大等单位一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督导检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通过多年来普法活动的开展和不断深入,教育法制工作出现了四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办事讲规矩、讲程序、重证据、找出处已成为普遍现象,随意和违规行政的现象明显减少。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案件明显下降。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规范,政务公开得到较好执行。目前80%的省辖市教育局和60%的县(市、区)教育局都在办公楼的显著位置公布了机关各科室的职能、审批(审核、备案等)事项、程序、时间、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基层办事,而且也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各级各类学校都更加重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四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更多的学生懂得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总之,我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同志对普法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建章立制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学校制度缺失、规章失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个别学校违规乱许诺、乱招生,引发了不安定因素,教训是深刻的。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份中央又专门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9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李成玉省长主持会议,徐光春书记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四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深刻论述,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也相继制定下发了“五五”普法规划。教育战线历来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目前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继续保持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的全局,把教育发展转入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既需要转变教育观念,也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只有广泛开展依法治教,从制度的安排上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使贯彻科学发展观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既是全省教育战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当前我省教育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一样,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交织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发展不动摇,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教育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如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弱势群体上学问题、违规招生收费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一般号召是不行的,还必须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和保障。只有坚持依法治教,才能有效地促进和确保教育的公平,纠正和解决招生收费中的问题;才能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维护稳定,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确保稳定。我们教育系统是全省最大的一个战线,有2700多万教育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的28.4%,把教育战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做好了,把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保持教育战线的和谐稳定,这对构建和谐中原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是保障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方式必须转变。教育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在管理方式上与管理经济事务会有所不同,但依法管理都是共同的要求。特别是在目前教育行政管理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仅仅靠过去的行政指示、行政命令的老办法,来管理战线长、人员多、摊子大的教育工作,肯定是管不好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可能地减少对学校直接、微观管理过程的干预,应主要通过制定规章等手段确定教育活动的原则,通过执法和监督手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使全省教育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地发展。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学校、教师、学生与社会其它方面和公民个人之间,正在不断产生大量的民事关系;学校之间、学校与教师学生之间也在不断产生很多民事关系和新型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些关系的处理以及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用法律手段解决会更可靠、更稳妥一些。其三,随着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公民法制意识的日益提高,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社会公益事业的范围和力度的扩大,教育的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教育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领域的诉讼案件近几年来不断增多,如果我们不依法治教,就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就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影响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是保护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教育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和支持,为我们做好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另一方面,受关注程度越高,被批评和指责的机会就越大。加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教工作,推动教育各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利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和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印发的“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教育实际,省教育厅已制订了《河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确定了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步骤及领导保障措施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把握重点,分层要求,全面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法律素质

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关键在自觉,制度是保证。要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素养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学法不仅是工作需要,也是一种榜样。只有领导带头学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树立法制的权威,才能在广大师生中树立法制观念,促进他们法律意识的形成。

其次,要抓好公务员和教师的法制教育。机关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是国家和我省“五五”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公务员经常与群众和基层单位打交道,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的法制观念如何,关系重大。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培训,把公务员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培训,使广大公务员熟练掌握与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法制观念。要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水平,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教育学生学法守法,学校领导和教师自己首先要学法、守法,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榜样。各学校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要深入开展教师权利义务观教育,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制,对不能胜任教师工作或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要依法调整或辞退,逐步建立教师队伍的流动机制。

其三,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要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推进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改进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的法制教育重点是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要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还应加强与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遵守职业道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聘任和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齐抓共管,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其四,要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各地要积极探索新一轮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需求。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学校工作和广大干部职工、学生的生活之中。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要加强道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各地、各学校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一定要引导教师学生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进而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二)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法治实践本身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规范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对于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完善教育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的程序和制度。要继续转变和规范行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既要注意内容合法,也要注意程序合法。要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科学合理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分解职权,确定岗位,落实责任。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违法行政、违法办学,给国家和公民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绝不能迁就姑息。

其次,要加强依法治校工作。依法治校不是用外力来治,而是学校自己要建立一套自我管理与约束的机制。事实上,学校办学越不规范,就越容易引起行政权力的扩张。办学越规范,就越能获得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一些学校抱怨行政部门检查太多、干预太多,这一方面说明行政管理需要改进,另一方面也说明有些学校办学不够规范。因此,我们要积极推动学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资产。要加快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积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等,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各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教育在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罚适当、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更好地推进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

目前,我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的党政领导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根据省“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意见、措施、工作方案,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责任到人,不走过场,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内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要加大对“五五”普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监督激励机制,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关心和支持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志们,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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