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职成[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现将我部组织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四门德育课必修课程教学大纲和“心理健康”选修课程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一并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是国家制定的指导德育课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材的编写与审查、教学督导与评估、学习评价与考核都必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1.
职业生涯规划教学大纲.doc
2.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doc
3.
经济政治与社会教学大纲.doc
4.
哲学与人生教学大纲.doc
5.
心理健康教学大纲.doc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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