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职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参加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力争我省参赛选手在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好成绩,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备战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强化训练选手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09]9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5月中旬组织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河南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设置计算机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中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建筑工程技术、物流技能、美容美发、农业技能等10个专业类别的35个比赛项目(见附件1)。我省将全部组织选拔比赛。
二、时间安排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选拔比赛拟定于2010年5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报名
本次选拔比赛的参赛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举办五年一贯制的高职高专学校等)具有中职阶段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选拔比赛以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或省属职业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对于去年和今年国家都举办的比赛项目,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备战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强化训练选手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09]958号)已确定的备选选手(以下称“强化训练选手名单”)直接具有报名资格外,有参赛条件的省辖市和省属职业学校均可积极组织报名参赛,每市(每校)每项目限报一队(1人或1组)。凡新增全国比赛项目,各省辖市和省属职业学校均可报名参赛,选拔赛的组队要求见附件1。对于今年国家已经调整掉的全国竞赛项目,我省不再组织选拔赛。
对于“强化训练选手名单”之外的报名选手(包括新增项目),应以省辖市或省属职业学校为单位,写出参赛报告,详述参赛选手的基本情况、参加技能竞赛的成绩,特别是2009年9月之后参加省辖市、省级以上技能大赛或其他技能大赛的成绩,以及与“强化训练选手名单”内选手同场比赛时的成绩。更换强化训练选手以新报名选手对待。参赛选手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市两级公章,省属学校只需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8日前报至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报送地点:郑州市政三街4号436房间。
联系人:杨金栓,电话:0371-65508875;
李菁,电话:0371-65900476。
各省辖市或省属职业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强化训练选手名单”之外的报名选手进行参赛资格评审,最后确定参加选拔比赛的选手名单。个别项目,省教育厅将视具体情况指定选手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四、评判
选拔比赛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颁发的技能训练教学标准和劳动部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等为依据。专家评审组由省级职教专家、学科带头人、省教研中心成员,行业、企业的专家、技师以及其他专家、技术能手等组成。
五、竞赛经费
省教育厅拨付专项经费支持选拔比赛活动,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场地费及耗材费等。各项竞赛不收参赛费、会务费和材料损耗费等一切费用。食宿由协办学校帮助安排,费用由参赛选手所在学校承担。
六、其他
各有关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选拔赛工作,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及时报名,按时参赛。同时要注意安全,确保选拔比赛有序进行,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选拔赛各项目的具体竞赛方案由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发。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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