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精神,全面推动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我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58号)精神,201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实现规模能力与质量能力的同步提高。
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范围和内容
2010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以及职成教研究机构。上述单位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以及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厅公布的“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课题研究内容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避免过分强调纯学术理论或局限于某个单一的教研领域。
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组织管理
全省职教教改项目由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择优推荐,省属学校及教研机构由单位审核同意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对拟推荐为全省职教教改重点项目的,在评审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表决通过后确定。
省级职教教改项目由省教育厅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职教教改项目的立项、结项工作,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及教研机构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并及时将项目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省级职业教育经费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的实施。对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产生明显成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省教育厅将通过适当方式在全省职业学校组织推广,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对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
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要求
(一)报送数量要求:每个省辖市原则上限报8项;重点扩权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原则上限报4项。在2010年度职教教改结项工作中,工作认真、成效突出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申报名额;结项工作组织不力、结项通过率低的单位,适当减少申报名额。
(二)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含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且有连续两年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历;具体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经费使用等工作;课题主持人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两个立项项目。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经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或省属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201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汇总表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或省直单位统一填写,并发送电子稿。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以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为单位报送,省直单位或省属学校可直接报送。我厅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申报时间:2010年6月20?/st1:chsdate>至30日
报送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821室
联 系 人:王会莉 联系电话:0371—69691876
电子邮箱:wanghuili6@126.com
五、项目成果要求
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在职教教改项目实施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所在学校下次申请教改立项时申报数量予以核减。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附属材料。研究报告应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在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认真组织立项申报工作。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调动、发挥一线教师和教研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扎扎实实地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
附件:1.201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2.201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0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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