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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2 来源:  供稿: 摄影: 审核: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8号)要求,教育部给我省下达了450名培训名额。在各地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基础上,省教育厅确定了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条件与遴选

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一线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骨干教师,品行端正,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曾获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优先考虑。

市、县属学校参训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遴选,技工学校参训教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遴选,省属学校参训教师由省教育厅负责遴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资格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落实参训人选(6月2日之前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2,省属学校名单见附件3),依据学校预报名情况,落实参训人选;同时下发《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通知参加培训教师填报《学员推荐表》和网上报名。

(二)学员报名(6月6日之前完成)。参训教师填写《学员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登录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网(教育网:cvett.tute.edu.cn,公共网:www.cvett.cn)进行网上报名(我省报名验证码:20100371)。个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照指定的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填写。过期不报名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由省教育厅协调补报其他培训教师。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6日前将《学员推荐表》及学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原件(1份)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核准盖章。市、县属学校材料由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上报,技工学校材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属学校材料由本校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资格审查(6月10日前完成)。省教育厅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同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学员推荐表》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将协调有关单位调换人选。

(四)资格复核和录取(6月15日之前完成)。各培训机构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放录取通知。学员要及时关注网上信息,下载录取通知。待培训机构批准后,省教育厅将另行发文明确参加培训教师,并将审批后的《学员推荐表》返还参训教师。

(五)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按照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请直接与各培训基地联系,报到时将《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机构。

三、经费安排

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标准为1万元/人,主要用于支付培训、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中央财政资金将逐级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之前,教师所在学校应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

本文件及表格可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下载。

联 系 人:任 远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邮 编:450008

附件:1.河南省2010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总表

2.河南省2010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各培训基地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2010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名额分配表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校推荐表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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